一、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考生请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相关协议书、提交《政治审查表》、调取人事(学籍)档案(以下简称“档案”)、调取初试试卷(校外调剂考生)。
1.签订相关协议(2013年4月28日前完成)。拟录取考生签订的协议书,全部寄送到mg4355电子线路,学院汇总后交研究生学院审核签章。工作单位留存联由我校直接寄给考生工作单位。考生本人留存联在入学报到时领取。
★拟录取为计划内的考生,可根据本人情况选择非定向或定向。非定向考生(毕业后自主择业)不签协议。定向考生(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)须由本人、工作单位签订《定向协议书》。
★拟录取为计划外的考生,可根据本人情况选择自筹经费或委托培养。自筹经费考生(毕业后自主择业)签订《自筹经费协议书》(一式两份,本人签字)。委托培养考生(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)须由本人、工作单位签订《委托培养协议书》(一式三份,本人签字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)。工作单位须与本人网报信息一致。
2.调取档案(往届生2013年6月5日前,应届本科毕业生7月30日前完成)。所有自筹经费和非定向考生必须调取档案。签订定向、委托培养协议的考生不调档案。调档函发放向学院联系,请考生主动与档案所在单位联系调取档案事宜。
3.点击“待录取”、调取初试试卷(仅限校外调剂考生)。拟录取的调剂考生于请在2013年4月30日前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点击“待录取”状态。同时从学院领取《调取初试试卷函》到一志愿报考单位调取初试试卷,并在5月20日前由报考单位邮寄至我校(考生不得携带)。一志愿报考单位不予调取试卷的学生可开相关证明邮寄至我校。逾期不点击“待录取”状态或者初试试卷未按期调入我校者,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。
4.转移户籍、党组织关系。录取考生的户籍是否转移由考生自定,转移户籍的考生将户籍转至“西北师范大学”,开学报到时统一交学校户籍科。党组织关系转移:甘肃省外考生转至“中共甘肃省委员会组织部”,甘肃省内考生转至“中共西北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部”,开学报到时统一交学校组织部。非党员不用转组织关系。
二、其它
1.考生要真实签订协议、按期提交相关材料(逾期不提交材料者,视为考生本人放弃录取资格)。因弄虚作假等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。
2.政治审查表、自筹经费协议书、委托培养协议书均可从研究生学院公布复试结果网页下载并寄送到mg4355电子线路。
附缺自筹经费协议书或委托培养协议书名单:
李帅、柳杨、强亚俊、马哲辉、张笛、杨柳、伍明、陈冬梅、李昕、王香梅、焦雪、刘云啟、王丹、吴甜甜、王宇(上述同学请尽快将自己的协议书寄到mg4355电子线路,未按规定时间寄送的学生视为放弃资格)。
缺政治审查表学生名单:
吴甜甜
3.档案、初试试卷邮寄地址:甘肃兰州安宁东路967号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部(730070)。
通讯地址:甘肃省兰州市安宁东路967号mg4355线路检测官网
邮编:73007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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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-4-25